标题: | 中央企业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怎样,如何在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上下功夫?? |
内容: | 中央企业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怎样,如何在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上下功夫? |
答复部门: | 国资委 | 答复时间: | 2018-02-08 09:16:35 |
回复: |
您好:
根据国资委官网“问答选登”栏目的回复详情: 中央企业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交织、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、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、“围猎”和甘于被“围猎”交织等问题依然存在。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,坚定不移、精准有序,坚决减存量、重点遏增量,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。要坚持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,坚持重遏制、强高压、长震慑,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,持续强化不敢、知止氛围。要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、不收手,问题线索反映集中、群众反映强烈,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人员,重点查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经济项目上以权谋私、通过利益输送谋求政治地位和职务晋升、亲属子女凭借影响力敛财卖官等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交织的案件,坚决防止在企业内部形成利益集团,对有政治、组织、廉洁问题反映的必查必核;严肃查处企业重组、产权交易、投资并购、招标投标、工程建设、物资采购、产品销售、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发生的腐败问题。要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,重拳出击,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,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虚报冒领、强占掠夺、吃拿卡要、盘剥克扣等问题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严惩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“蝇贪”,坚决惩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,比如婚丧嫁娶、送节礼等中的“微腐败”,优亲厚友等“亚腐败”。在执纪审查过程中,既要坚持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,突出党内审查特点,把握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按照党章党规党纪深入细致做好初核工作,及时查清主要违纪问题;也要注重“纪法贯通”,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要求,配合各级国家监察机关查处违法犯罪行为,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。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。欢迎您再次提问。 |